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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團契小組事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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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、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.我怎樣愛你們、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。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、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。”(約翰福音 13:34-35) 2. 確立各個團契及附屬小組在組織和建制上皆符合教會的會章和政策。 3. 維繫各團契間的聯合,並在必要時作適度的協調。 4. 統籌領袖、組長的培訓和培靈工作。 5. 提供組長支援系統。 |
| Last Updated on Monday, 01 March 2010 02:08 |



